耶和华说,你们所献的许多祭物,与我何益呢?公绵羊的燔祭,和肥畜的脂油,我已经够了。公牛的血,羊羔的血,公山羊的血,我都不喜悦。
律法既因肉体软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,成为罪身的形状,作了赎罪祭,在肉体中定了罪案,
现在你们既然认识神,更可说是被神所认识的,怎么还要归回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情愿再给它作奴仆呢?
律法既是将来美事的影儿,不是本物的真像,总不能借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,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。
若不然,献祭的事岂不早已止住了吗?因为礼拜的人,良心既被洁净,就不再觉得有罪了。
但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来。
因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断不能除罪。